您好!请问离婚之前前夫借了两万块高利贷,三个月不到我给他拿了两万块让他赶紧还了背不起高利贷,结果两年过去了债主上门找我要钱说借钱我知情还说没有收到过两万块的还款,过后我问过前夫他说钱被他挪用了没有还,要去起诉我和前夫!我想请问借条没有我的签字我需要承担一半的债务吗?
2021-01-19 13:281、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配偶要承担偿还责任; 2、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据足以证明夫妻双方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和该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该债务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