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老人在世时买了一套房子,将房子赠与了孙子。原本房产证上的名字是老人百分十,孙子百分六十,孙子的母亲百分三十,现在变成孙子百分七十,母亲百分三十。但老人的二儿子从监狱出来想要这里的房产,能拿的了吗? 孙子的父母离婚,是孙子的母亲在照顾孙子的奶奶,现在老人去世了。 问题就是从监狱里出来老人的二儿子也就是孙子的叔叔想要这个房子,能继承吗
19天前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房产是在老人生前遗嘱中指定给孙子的,那么即使其后经过公证并变更到孙子的子女(即孙子)手中,也不能视为对原有份额的继承。因此,您提到的情况表明,房产已经从原来的百分之百转到了孙子和孙子的母亲手中,但是没有反映到孙子的二儿子身上。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遗产继承应当遵循的原则是。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均等;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可以不分或者少分;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增加遗产份额。在您的情况下,孙子及其母亲尽了主要的抚养责任,并且没有尽到扶养义务,所以他们可能可以获得更多的份额。 至于是否能够获得房屋的所有权,还需要考虑具体的情况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建议您向专业的房地产律师或法律顾问进行详细咨询,以便了解更准确的信息和策略。同时,考虑到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复杂,最好尽早解决这个问题,避免纠纷的发生。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