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原北京大兴区海尔集团公司的一名普通电器销售,2019年3.20日公司组织开会并再开会期间所在组的组长收取了我们的身份证并办理了手机卡电信业务,但是公司在没有取得我们的同意之下也没有告知我们就和电信办理了翼支付的橙分期业务2年,并给了我们人手一个平板要求这张卡必须使用两年,还收取了800元的平板费用,说将来如果辞职不干平板不返还的话就把800元钱给电信作为平板的费用,现在电信要我还分期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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