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和单位是通过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的合同,现在差两个月到期,单位要解除合同再跟另一个单位签第三方合同,这样合理吗
2019-07-03 14:25您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八条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果用工单位提起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可以请求支付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