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农民民自己开的荒地犯法吗.我家与邻居扯皮地我家有合同的。是自留山证。是1981年发证的她们却说他们的地是1978年叫挖出来的这样合理吗。
2024-11-01 12:30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使用国有或者集体所有的土地。因此,即使您家在1981年获得了自留山证,并且该地已经种植了农作物,也不能认为这是非法占有他人土地的行为。 不过,如果您认为自家的土地被侵犯,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与邻居协商解决争议。 将情况向村委会反映,寻求调解。 如果经过协商和调解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在进行任何行动之前,建议先了解当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您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处理此事,以获得更好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