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在镇供电所上班,2010年离休,一直自己交保险,今年出台新政策,补发2000年到2005年之间的保险!他有权利享受这种待遇吗?
2024-07-19 04:48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父亲可能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人员补发养老保险待遇的规定。按照相关规定,企业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岁,女干部55岁,女工人50岁)后,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未达到退休年龄前已办理提前退休手续的,按月领取原基本养老金;对于提前退休人员,在本通知实施前已经办理了正常退休手续的,不再执行此规定。 因此,如果您的父亲在2000年至2005年间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且符合上述条件,则有权享受该待遇。具体可以咨询当地的社保局或查阅相关政策文件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