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名厨师,在某幼儿园做了将近三年,今年2月份因为不明原因(电路一直存在很大的隐患,经常电路出问题,合开关有明火,很可怕的)厨房油锅起火引燃了油烟管道的垃圾油(幼儿园应该一年一次请专业人士清洗的,但三年没清洗),当时我们厨房两个人自己扑灭了,没造成严重损失,更无人员伤害。事情发生后后勤主任和厨房相互推卸责任,后勤主任向园长提出不是她走就是我走,反正只留一人,园长找我谈话提对我两个处份方法:1.扣我三个月工资(3500/月),2.开除我走人。两者我先择了后者,当时我本要马上走人的,但园长要求我再做半个月再走,给他时间招厨师来替代,我同意了,但要求发一个月满工资,就这样做到了3月15号…
2017-11-07 1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