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领取结婚证,但是怀孕生了孩子,孩子因无力抚养,送养他人,生孩子的费用时人家领养家里出的,现在孩子一岁半多,想要找回孩子,应该怎么做?知道领养人的名字和大概住址。孩子一年多的费用需要付给领养人吗?需要退还领养家里垫付的费用吗?
2025-09-25 01:34在您提出的问题中,涉及多个方面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法律关系、抚养权归属以及相关经济补偿等问题。以下是一些建议。 了解法律程序。 -首先,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律师,以确保您的行动符合当地法律法规。 -通常情况下,在中国大陆地区,如果您是被送养的孩子(即非婚生子女),且不满18周岁的法定年龄,则有权要求恢复与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收集证据。 -收集关于领养过程的所有书面文件,如协议书、收养登记证明等。 -记录有关费用支付的具体细节,例如金额、支付方式等。 确定抚养权归属。 -根据上述收集到的信息,确认抚养权是否归于领养人而非您本人。 -如果领养人拒绝将孩子还给您,您可以考虑通过法院诉讼来争取抚养权。 经济补偿问题。 -关于孩子的抚养费问题,具体数额应根据当地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评估。 -若领养人拒绝承担抚养费,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妥善处理费用问题。 -在寻找孩子的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一定数量的费用支出,这些费用可能由领养方承担,也可能是您个人负担。 -考虑到孩子目前尚小,可能存在长期抚养教育的需求,因此,如果领养方未能履行应有的责任,可能需要考虑如何合理分配或赔偿这部分费用。 寻求帮助。 -可能需要联系儿童保护机构、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士,以获取更具体的指导和支持。 请注意,这些建议并不替代专业的法律意见,对于复杂的法律问题,建议直接咨询律师。希望这些建议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