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经过.我家有只金毛狗 疫苗定期打 现11个月 养在黑龙江省北安市通北镇居民区 遛狗路过对方50岁妇女 我家狗并没有碰到她 也没有冲她叫 扑 对方报警报城管说被我家狗吓到 事发地点没有监控 并且以 吓坏了 住院 向我索赔3000元 院方没有出具精神损害证明 警方以我家狗就是给对方吓到了为理由让我给出解决办法 请您根据我的实际情况给予指导 诉求.我需要索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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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让对方起诉至法院由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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