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停车位停车收费有义务赔偿受损车辆吗?有没有什么法律依据
回答数:534
您好,车辆在停车场受到损害,停车场并未尽到妥善保管义务,停车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合同法》第三百七十四条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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