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一男教师在任职期间与一女子发生不正当关系,二人均有家室,发生关系时男方给女方二百元钱,而且仅一次,后期女方一直纠缠,男方多次给女方二百到五百元不等,现在女方以恐吓威胁等方式向男方索要二十万元,并说不给就去学校闹,让男方丢工作,并且辱骂男方妻子,这种情况下是否该给她二十万,会不会影响男方的事业,现在出于打黑严查阶段

2019-07-02 10:50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你可以直接报警解决,对方属于敲诈勒索罪,应该承担法律责任的

2019-07-02 10:50:51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5239今日律师解答 46675

相关推荐
律师收费一审、二审和执行异议需要都收费吗 1回答
超市摄像头拍的录相可做证据吗? 1回答
分期付款房没有按时交钱有违约金吗 1回答
行政诉讼中驳回诉讼请求判决的适用那条法律 1回答
离婚后,子女欠的钱归谁承担 1回答
刑侦大队抓人严重吗? 1回答
欠有网贷逾期了新开的工资卡钱会被扣掉吗 1回答
我收入不稳定怎么给抚养费 1回答
甲方住给我们的房子已经是抵押给银行了,并且银行已经起诉他们甲方不还款了他 1回答
公司欠保险不交会怎样 1回答
疏忽大意的过失是否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1回答
您好我想问一下我无证骑摩托被对方农用三轮车目测也是三无撞上住院挺严重的对方逃逸了找不到交警队这边会单独处罚我无证驾驶吗 1回答
你好知道飞机延误还买了延误险,这是骗保犯法吗? 1回答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九条规定,“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 问题:非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是否依法不需要招标? 1回答
尘肺一期6级伤残一次性处理后期治疗怎么办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