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至2009年公司没有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违法吗

2019-11-13 17:06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您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7条也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建议您可以去劳动局投诉,主张赔偿。

2019-11-13 17:06:00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7504今日律师解答 49325

相关推荐
没办结婚 1回答
她妈骗钱之后给房产转移到她姑娘名下法院有权查封才产吗 1回答
拆迁合同到期了没拿到钱怎么办 1回答
强制执行申请书法律法规是那条 1回答
私人小餐饮不签合同不买社保是否合法 1回答
金融公司强制买三年保险违法吗,但是没认真看签了字 1回答
你好,网上买彩票会坐牢吗 1回答
赔偿金在法院停留时间 1回答
贷款律师在线咨询免费 1回答
工厂拆迁不建厂了老板把工人安排到别的厂可以吗 1回答
员工被判刑,刑满释放后单位才知晓,想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追回服刑期间的工资吗?有什么法律依据? 1回答
父母都死亡,土地证是父亲名字,户口本只有我,其他分户已有宅基地,注销户口时,我成为户主,拆迁时,其他兄妹能分宅基地补偿款吗。我没其他宅基地 1回答
北京老虎伤人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1回答
醉驾拘役一个半月,改造好能减少拘役天数吗 1回答
会销维权对方说去找法院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