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想咨询离婚财产分割问题,结婚3个月,过了10万彩礼,然后男方父母又拉11万饥荒,我还怀孕了。跟他过不下去了,我们现在的房子是改了房照的,是我俩的名字,还有当时买的三金和雕花了4万多,现在我也不想要孩子了也不想跟他过了,请问该怎么办
2024-08-15 23:24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应当认定为共同共有。因此,对于房产、首饰等贵重物品以及婚后取得的收入等,均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您的丈夫不同意离婚或者拒绝支付抚养费,则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婚姻关系,并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同时,在处理家庭纠纷时,建议尽量通过和平协商的方式解决,避免采取极端措施导致矛盾进一步激化。如果您需要更具体的法律意见或帮助,请咨询专业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