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老师,我结婚已经25年了,有一儿子,在刚结婚8年间我是有工作的,后来因为孩子上学需要专人照顾,考虑到老公是交警工作忙,没时间照顾家和孩子,我就把工作辞掉专门接送孩子上下学照顾家,做了家庭主妇,25年过去了,中途也有工作过,可是腰带有残疾,干活不了重活,就没再上班一直在家待着,我老公在职的时候还养着我,可现在他提前办了退休就不管我了,带着他的工资享受自己想要的生活,再也不回家,我想请问可以想法院起诉他付我生活费吗?
2025-10-04 08:00您好!关于您的情况,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之间应当互相扶助。在您与丈夫的婚姻关系中,您对家庭作出了很大的贡献,包括接送孩子上下学和照顾家务等。然而,当丈夫退休后不再承担这些责任时,您有权要求其支付适当的经济补偿。 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被告按照双方约定或者实际情况支付相应的赡养费用。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涉及到以下步骤。 提起诉讼。首先,您应该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并附上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工作证明、孩子的成长记录等。 举证。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您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您的主张,例如您的收入证明、孩子的教育支出、家庭开支等。 开庭审理。一旦提起诉讼,法院将安排开庭审理。届时,您需要出庭陈述您的诉求,并由对方进行答辩。 法院裁决。经过庭审后,法院会做出裁决,确定是否支持您的诉讼请求,并决定具体的赔偿金额。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您无法自行处理案件,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机构的帮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有效的维护。同时,如果您的丈夫愿意协商解决这个问题,也可以尝试通过协商的方式达成一致意见。 最后,希望您能够尽快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