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弟媳要离婚,她把钱都拿走了,大概有共同财产15万左右,她说如果我弟弟同意离婚,就给他5万元,办理离婚,如果我弟不同意她就一分钱也不给我弟,我想能不能我弟先同意跟离婚拿5万块后再去起诉他再要回其他属于他的钱,想找辽宁鞍山的律师咨询后能不能这样做,如果可以的话就起诉
2024-06-23 17:48根据您描述的情况,首先需要了解的是,婚姻关系中的共同财产应当在离婚时依法进行分割。您弟媳拿走了共同财产并提出条件,这在法律上并不合理。在离婚过程中,夫妻双方都有权要求公平分割共同财产。 如果您弟弟同意离婚并接受5万元,之后再起诉要求分割剩余的共同财产,这种做法在法律上是可行的。但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一旦达成并经过法院确认,通常具有法律效力。如果离婚协议中明确了财产分割的条款,那么之后想要重新分割可能会面临一定的法律障碍。 在实际操作中,建议您弟弟在同意离婚前,尽量与对方协商达成一个公平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寻求法律途径解决,包括但不限于起诉要求重新分割共同财产。在这一过程中,聘请一位专业的律师提供法律咨询和代理服务是非常必要的。 至于是否选择辽宁鞍山的律师,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信誉好、经验丰富的律师来代理此案。律师可以帮助分析案情,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并在诉讼过程中为您弟弟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