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工地,工作中,左脚被叉‘车压伤,没有做伤残鉴定,修养两个月,根据法律,我怎么,找老板赔偿
回答数:690
您好 首先,是属于工伤,其次,认定为存在劳动关系的,还需要证明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据此可以向当地的劳动部门(一般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由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审核。 如果未缴纳工伤保险可以起诉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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