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咨询一个事情,我一个朋友借了一个女孩子四万多块钱,借的时候是男女朋友关系,那个女孩子是在借款平台借的钱,现在没有钱还平台了,找我那个朋友还钱,可是我那个朋友也没有钱还给她,因为他还是个大学生,没有挣钱能力,说给她到处借了还给她,但是没有说不给她还钱,现在女孩子想着自杀,如果自杀了这个责任是算谁的
2025-07-02 14:11关于您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借贷过程中,双方都应遵守诚实守信的原则。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如果您知道或应当知道借款人的经济状况,并且借款人已经无法偿还债务,那么您可能有义务协助寻找其他途径来解决问题。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未成年人(包括大学生)的财产属于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所有,因此,除非有证据表明借款人已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存在其他特殊情况导致其无支付能力,否则债权人不得直接要求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承担还款责任。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该女子因为自杀而死亡,这将对她的继承人造成不利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借款人确实无力偿还债务,且借款人已经尽了最大努力寻求解决方案但未能成功,则债权人可以考虑通过诉讼程序请求法院判决借款人赔偿损失。同时,建议债权人与该女子的家人协商解决这个问题,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