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花了200元从乙处购买了丙厂生产的用于杀菌的产品A,使用后,甲发现使用A产品的鱼虾基本死亡,甲要求乙赔偿60万元损失,乙说不是自己的责任,并把丙厂人员叫来一起处理。甲向工商局投诉,乙表示可以补偿2万元,甲不同意,要求至少赔偿10万元,几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甲向法院起诉,要求乙、丙赔偿损失60万元,乙方主张自己不存在过错,无需承担责任,甲方未按照说明使用产品才造成鱼虾死亡的后果,丙方主张自己的产品是合格产品,无需承担责任。 请选择甲、乙、丙任何一方作为代理人,写出你的代理意见,需包含观点与论证。
2020-12-29 1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