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有三个当事人,我父亲是其中一个当事人(死亡),另一个当事人做了赔偿,而另一个逃回老家了,当时法院工作人员说如果法院派工作人员去执法而对方没钱的话,所有费用需要我方承担,当时我们没有经济能力承担,人死了只有自认倒霉,现在过去五年了,还能不能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能追究对方什么责任?都需要什么手续?

2021-01-21 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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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可以的。你可以追究对方连带责任。需要法院的判决书。

2021-01-21 21:4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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