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关联公司(同一法人或者相同股东)在同一时期分别偷税,请问税务机关对此是独立处罚还是合并处罚?
23天前两个关联公司的行为构成了共同违法行为,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合并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对于同一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涉及两个以上应税项目,以及对同一应税项目存在多个纳税人的,其税务处理适用“并罚原则”。即,如果一个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在不同时间、地点、方式下分别实施了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并且这些行为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那么这些行为可以视为一次违法行为,应当合并处罚。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税务机关可能会将两个公司的偷税行为合并计算,以确定应缴纳的罚款总额。同时,税务机关也有权要求这两个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着如果其中一个公司未能支付相应的罚款,另一个公司也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处罚结果可能因地区差异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当地税务部门获取更详细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