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徐玉玉案,为什么最后判的是诈骗罪而不是招摇撞骗罪
回答数:314
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违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做法。建议您将问题具体化,以便我俩为您解答,欢迎来电询问或者面谈。诈骗罪不用冒充国家机关。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4710 人今日律师解答 51380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