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级伤残军人抚恤金和护理费
回答数:311
你好,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条规定 对分散安置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发给护理费,护理费的标准为: (一)因战、因公一级和二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二)因战、因公三级和四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 (三)因病一级至四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4354 人今日律师解答 47825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