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我家自留山一部分被人侵占搞了退耕还林,今年我把林木砍了,他想要我赔偿,还到林业局投设我。10年的林权证注明那块地是我的自留山,而他的退耕还林是01年搞的,他非说那里是集体时开的荒土,拒不承认,请问我可以告他吗?
2025-04-17 05:08您好,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建议您首先确认林权证上明确标注的土地使用权是否属于您所有。如果确实属于您的土地,并且在退耕还林的过程中没有得到任何补偿或权益保障,您可以考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同时,为了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您收集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林权证、退耕还林的相关文件等,以便于在诉讼过程中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此外,考虑到可能存在的复杂性,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诉讼过程中的顺利进行和最终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