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个已婚妇女,我与现在的情人已经认识三年,在这期间,他借我四万,是现金给的,还有一部他用过的手机,给我了,现在他要分手,要回四万,我有理由不给他吗?
回答数:932
您好!根据法律规定,您在与他人交往时,应当注意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认为自己没有欠对方钱款,且对方要求返还的行为违反了您的意愿和法律的规定,则可以拒绝返还。同时,建议您尽快与对方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并妥善处理此事。如果情况复杂或者存在争议,您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30229 人今日律师解答 46572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