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女友一起买了一套房,房产登记了两人名字,当初她首付出了7万,我出了28万。供了有1年多。房子当时100万,现在涨到150万。分手后,在微信上她自己说好分她10万,其它的得益她不要。现在她反悔了,说要按比例分得益。请问法律上是怎么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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