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对方分包我一部分工程,我在2017年3月给最后一笔款项,同时对方在收款条上写下了所有工程款及往来款已全部结清。可是,上个月他又在法院起诉我欠他工程款。已经协商解决的,他起诉我有依据吗?我还有必要和他一笔,一笔对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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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集能够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借条、转款记录等)及债务人的基本信息资料后,在两年的诉讼时效期内,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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