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盗用公司员工邮箱发送诽谤公司领导邮件,数量600封左右;2、盗用邮箱人无法追查;3、是否可以立案通过公安系统查询;4、是否达到诽谤罪的成立;
回答数:549
1.恶意诽谤,影响公司形象,这种行为即使造成了严重后果,只能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而不构成诽谤罪。 《刑法》第221条规定,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9005 人今日律师解答 44329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