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的爷爷有4个儿子,我的爸爸排行老三,上面有个大伯、二伯,下面有个小叔。大伯的孩子是儿子,二伯、我爸和小叔生的都是女儿。爷爷过世了,大伯也过世了。现在我二伯自作主张的要把爷爷留下来的房子给大伯的儿子,不留给其他人。我的爸爸现在想把他的那份继承权给我可以吗?这样不知道合理吗?谢谢律师帮我解答!
2025-04-26 11:10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父亲想要将他应当继承的部分遗产转移给您,这是一个常见的家庭事务处理情况。在某些情况下,如果您的父亲与您的母亲(如果有的话)共同生活,并且没有其他子女,则他有权获得部分或全部遗产。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您需要确保您的父亲已经向法院提出申请并得到了批准。通常,这样的请求必须由具有合法监护资格的人提交,例如法官或其他有权代表您父亲利益的人。 此外,您还需要了解当地的法律和习俗,因为这些因素可能会影响您是否能够继承遗产以及如何分配遗产。 最后,建议您与您的父母或法定代理人进行详细的讨论,以确定最佳解决方案。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