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有一块地,当初分给别人家,后面他家不种了。转给给我家有二十年了,家里年年交公粮,当时也没有什么合同。但是经手人愿意作证,请问打官司我能胜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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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村上划分的承包土地,在没有重新调整前不能给别人;如果是村上的预留土地,交给他人种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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