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免费咨询,应届毕业生招聘特岗教师,在三方协议的附件上面签订了附加违约条款,现在不去了,学校让赔偿五万元违约金,这个是民法还是劳动法范畴?这个合同内容有效吗?
回答数:486
属于民法范畴,该附加的协议是有效的。您违约是需要进行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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