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乐淘桂林”发表新闻中用了化名与我的真实名字一样,他们是否属于侵犯我的姓名权
4天前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乐淘桂林”在新闻报道中使用了与您相同的真实姓名,并且没有得到您的明确授权或同意,那么这可能构成对您的姓名权的侵害。具体来说,使用他人姓名的行为可能会被视为对人格尊严的侵犯。 然而,具体情况需要结合具体的新闻报道内容、使用的程度以及是否有获得许可等方面进行判断。建议您首先收集相关证据,如新闻报道原文、引用内容等,然后联系专业人士或者直接向相关部门投诉。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