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8月份台风登录哈尔滨,下大雨,雨水顺着窗户下面的墙缝,溜进屋了地板,水渗水到楼下,把他家装修搞坏了,一个灯,一个墙,还有一个实木门口有一面,有点变形,我应该怎么办,从法律上我是什么责任,需要给他维修,赔钱吗
2020-10-22 11:36依据《民法通则》第83条: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假若相邻方不履行法院的判决,受损方可自请施工队从楼下维修,发生的费用可向法院提出要求楼上业主赔偿。如果不是楼下人为造成的渗漏水,都是楼上责任,楼上有责任维修到不再漏水到楼下及赔偿楼下相应的损失。经双方协调不合时,可以到到法院提起民事损害赔偿诉讼由法院鉴定受损程度并予以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