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办理遗产继承需要什么手续
2020-12-02 11:491、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所有继承人需全部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如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需要在当地办理委托公证,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继承权公证;如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处理并且放弃继承权的,需要在当地办理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公证;2、死者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3、所有继承人与死者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如果有人放弃继承的,需要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4、如有继承人已经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婚姻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查明其死亡的日期,确定是否适用代位继承或转继承的情形;5、死者的婚姻状况证明;6、死者的财产凭证;7、死者生前有遗嘱的,应提供遗嘱原件;申请办理继承公证,应当注意的问题有:1、遗产应当是公民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2、被继承人的遗产权属清晰;3、在办理夫妻一方死亡的继承权公证时,属于死者个人所有的部分才能作为遗产进行处理。4、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应当先确认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5、遗嘱继承权公证应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