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离婚,我是金渡的老公是罗定的,结婚结了五年多了,性格上很不合,和公婆也合不来,特别是在小孩教育和抚养上特别大的分歧,现在大的小孩3岁,小的一岁半,他家是做生意的,而我在家照顾小孩,大的一般婆婆照顾,小的我自己照看,住在一起,小孩子小我现在暂时还不能出去工作,我想咨询下,离婚了两个小孩法院会如何判?财产方面,因为他们钱财是共用的,有一台车,一套房是写我公公的名字的,但却很少给生活费给我的,要买什么或去看病都要开口问着要,离婚是否会有补偿?最主要是小孩如何判?要小孩我都想要!谢谢律师,请尽快回复我,谢谢!
2021-06-23 11:14根据《婚姻法》,双方协商离婚不成,可以去对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及债务平均分配(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和债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