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交往,领了证,现在双方在聘礼方面出现分歧,男方见面礼红包等给了2.8万元,
2024-09-08 03:44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婚姻成立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首先,男女双方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次,男女双方应当达到法定婚龄,即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再次,男女双方应当符合结婚登记的实质要件,即不存在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以及双方自愿结婚,并且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行为。 如果你们已经领取了结婚证,那么你们之间的权利义务是平等的。因此,在婚礼上给予对方的见面礼和其它财物应该是公平合理的。如果您认为男方给付的金额过高或不合理,您可以向当地民政部门反映情况,寻求调解或者诉讼解决。同时,您也可以考虑与男方沟通,看是否可以适当调整见面礼金的数额,以达成双方都满意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