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暑假工,但是在厂里面做事情签的和别人去做事情的合同一样的,我们相当于试用期的员工,已经做满一个月了,想辞职,老板说必须做到20号,不然扣工资,这个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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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需要提前3天申请,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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