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如果一对夫妇早年期间由于自己生的孩子死亡,因此把哥哥家刚出生不久的孩子领过来抚养(没有任何书面证明),抚养到7个月左右。自己又生出来孩子后,把原来抚养的孩子给了哥哥家。现在哥哥和那对夫妇都已经80岁左右,他们的孩子也50左右了,那对夫妇要求哥哥和被抚养的孩子给7个月的抚养费,请问是否应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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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应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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