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是某公司的员工应聘的职务是人事主管,现已从事三个月了公司一直没给我签劳务合同,如今突然提出解雇我,但是就不给解雇证明,我问公司解雇的理由他们说没有,我现在怎么办?我说去投诉他们可公司说我知法犯法,到底该怎么办?
2018-03-05 15:49无故辞退,而且不签劳动合同都是违法的,您可以向其申请赔偿,建议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