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又和男方闹离婚,身边已有两个女儿,房子是男方父母的,女方现在要求要房子一半的财产。两个女儿都是满一周岁就有尊敬的律师你好,我想咨询的是家庭纠纷,女方因男方父母的财产而起的事,女方想要男方父母的所有财产,男方父母不同意,现在要离婚,双方已有两个女儿,八九个月后一直是男方父母监护,每年都没给两个女儿拿抚养费,男方父母监护到七岁,现在女方又要把这两个女儿也要走,请问房产和女方有关系吗?两个女儿法院能判给女方吗?如果判给女方,男方父母可以要求女方给男方父母拿五年的抚养费和劳务费吗?谢谢
2024-12-07 10:29您好!关于您的情况,以下是一些可能适用的原则和建议。 首先,您提到的房子属于男方父母所有,因此即使离婚时涉及到财产分割,房子的归属也不会因为离婚而改变。 其次,在涉及子女抚养权的问题上,法院通常会根据孩子的最佳利益来作出判决。如果法院认为孩子更适合与一方共同生活,并且另一方无法提供足够的支持(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教育等方面),那么可能会考虑将孩子判归对方抚养。 再次,对于抚养费和劳务费的要求,这需要具体分析案件的具体情况。例如,如果一方确实存在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况,法院可能会要求其支付相应的费用或赔偿。 最后,如果法院最终决定将孩子判归女方抚养,则男方父母有权要求女方支付一定期限内的抚养费及相应的劳务费用。具体的金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确定。 请注意,以上仅为一般性指导,具体情况应结合具体案情详细分析。如果您遇到类似问题,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获得更加准确和具体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