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以前寻衅滋事司法解释

2019-11-04 11:35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2019-11-04 11:35:00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3290今日律师解答 47179

相关推荐
离婚必须等半个月才能离吗 1回答
农村占地补偿有20%宅基地钱不给了 1回答
一般公安协助解冻通知书下来什么时候去执行 1回答
你好,能帮我看一下一份合同吗? 1回答
塘厦48280平方法院处理了联系方式有吗 1回答
驾驶员与出租车公司签订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1回答
驾驶电动汽车无证无牌有保险出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吗 1回答
签署劳动协议 没有工厂地址可以吗 1回答
行政诉讼与行政违法行为 1回答
刷好评单违法吗?我想问一下 1回答
结婚没有登记结婚男方想要分开女方不愿意怎么办 1回答
处理交通事故 被拍违章 1回答
品牌入股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吗 1回答
离婚协议房子归儿子,但未过户,还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1回答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鉴定费用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