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手机分期套现了4000元,有3次没有按时还款,就被催收人员要求归还1120元合同赔偿金,以及催收人员出动费800,因为当时没有那么多,催收人员就介绍老板私贷20000元,说好几个月还清,还28000元,结果第二天就被带到另外个老板那里贷款35000元,还50000元,整个过程我到手10000元
2021-06-06 11:14属于财产纠纷,加收人员费属于不合理。一般情况下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