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问一下我丈夫和我是后组合的家庭,我们是领结婚证的共同生活了十七年,脑血栓生活不能自理我自己照顾,他的儿女从来也没给过抚养费,死亡后事都是我负责的,他的丧葬费抚恤金应该谁领。他儿子有权争议吗?谢谢!
2025-02-19 12:13尊敬的客户, 首先,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财产分割问题,通常遵循“夫妻共有原则”,即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应当视为共同所有。因此,在您的情况下,您的丈夫去世后所获得的丧葬费以及抚恤金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您的子女是否享有继承权的问题,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您的子女确实有继承权,那么他们就有权利参与遗产分配。然而,如果您的子女没有继承权,则他们可能无法直接参与遗产分配。 最后,如果您有任何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们的法律顾问团队。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祝好, [您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