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外地江苏盐城嫁到无锡,婚后第二年买了辆私家车在我老公名下,女儿六周岁,结婚的时候住在他父母家,结婚第五年买了套安置房还有18万外债为还清 且没有房产证 只有买卖协议。如果离婚房子孩子归我经济上我能有什么保障?
2025-01-28 01:13根据法律规定,您和您的丈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买的财产应当属于共同共有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因此,在您和您的丈夫结婚后购买的车辆、房屋以及其他共同财产均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一般情况下,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来判决。这意味着考虑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孩子的年龄、健康状况、生活环境等。具体而言,如果您有能力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并且愿意承担起对孩子的教育责任,则可以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同时,建议您及时与您的丈夫进行沟通,协商解决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