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离婚一年多了。孩子我养的呢。男方一直没给过抚养费。但是离婚协议写的孩子他要呢。现在他也不要。也不管,也不出钱。他家有耕地,有林地。有住房两间。有个养殖场。只有住房在他的名字下。剩下的都是他爸爸的。我想给孩子要这些固定东西了。我应该怎么做?
5天前尊敬的客户,您关于要求分割共同财产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首先,请确认您和前夫之间的婚姻关系是否已经解除,并且是否有明确的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来支持您的主张。 其次,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通常情况下是基于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或者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判决。如果您的孩子是由您单独抚养,那么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确保对方按照约定支付抚养费。 至于其他财产的分割,具体要看以下几点。 离婚时双方对共同财产达成协议,但一方不履行义务; 如果双方没有达成协议,可以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分割; 对于土地、房屋等不动产,应通过拍卖、变卖等方式实现分割; 对于动产(如汽车、电器等),可以通过实物交接的方式分割。 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寻求专业的律师帮助,以便更准确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并采取相应的行动。同时,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注意保护好自己和孩子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希望上述信息能为您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