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领证前,父母要男方10万彩礼,南方给彩礼后没办法买房,所以女方同意先买房,16.3月买的房子没领证写2人名字,男方主贷人,现在男方说钱用在哪里就是什么钱,说他家买房子父母出了14万首付……可问题女方的十万彩礼已经没有,是不是房子没有女方的份?……16.3月买房子,16.9月领证,17年10房子交房……请问,现在我应该怎么做才能获取房子
2024-12-15 11:32在未正式结婚之前,双方家长之间的约定通常被认为是有效的。然而,在中国法律中,婚姻关系的成立需要双方共同签订结婚证书,并且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能面临以下情况。 -女方的十万彩礼是否已经用于购房? -如果彩礼已经被使用了,那么该款项是否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如果彩礼已经被用于购房,而您希望保留这笔款项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您可以考虑与对方进行协商或寻求法律帮助来解决这个问题。 如果您认为彩礼已经被完全消耗掉了,或者您不打算接受任何补偿,那么您有权要求将房屋的所有权归还给您。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便获得房屋所有权。 无论哪种情况,建议您首先了解当地的法律规定以及相关法规,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一位专业的法律顾问来帮助您处理这一复杂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