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受害方,和朋友一起做生意缺资金,朋友说他哥有钱,帮忙介绍借款十万周转,打了借条也没说利息。用了几个月后打电话说是几个人的钱是往外放的,你要用就给利息,不用把钱一次性还我。期间多次二万不等的转账还了七八万,再次之后打了个收条给我说以上借款结清,第二天带上三开车找到我,把我拉车上让我给他打个十二万的借条,我不肯要跟家属协商为由找借口打电话没挂一直都有录音。在威胁下打了十二万的借条,以二分八的利息收取,把我告到法院,法院受理让我还他钱,我提供的证据法院都不采纳,请问我这事情合法吗?法院应不应该受理。
2020-11-15 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