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五十多岁男性,在二十几岁准备结婚时由于家里只有一间祖屋全家六口人共同居住,所以在结婚之际将多年积蓄共五千多元交给家里父母建造新房以作结婚所用,当时大概是1985年,新房造价合共七千多元,我出资五千多,家里出资两千多,由于地处农村,新房建成后只有土地使用权证,而证上只写了我父亲的名字。去年2017年父亲去世,没有立下遗嘱的情况下,此房作为父亲的遗产应当如何分配?家里还有母亲和兄弟姐妹四人。虽然土地使用权证上写的是父亲的名字,但实际上大部分资金是由我出,这样的情况下我可以分到大部分所有权吗?但当时并没有立下出资字据。
2025-07-26 10:12在您所述的情况中,您作为出资方,在婚前与家人共同出资购买并建造了新房子,并且在父亲去世后没有留下遗嘱,因此该房产被视为您的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您的父母有权继承部分房屋产权,但具体份额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规定进行计算。此外,如果您认为自己对家庭有特殊贡献,例如对家里的经济负担等,也可以要求适当补偿。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房地产律师或当地法院,以便得到更准确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