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了个房子,合同约定是7月31日之前交接,而业主迟迟不能交接,最后拖到8月20号交接,违约期20天,按合同约定是赔付875*20=17500元。 另外由于他拖延了时间导致我无法及时装修房屋并入住,额外损失一个多月的房租,这部分大约是8000元。 所以我想主张17500+8000=25500的赔偿。 打算按照全风险代理的模式来找律师。

2019-08-23 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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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23 13:5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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