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他今年十六岁,他今天被一个十九岁的打破了眼镜,被镜片把眼睛下面刺破了几处伤,在医院缝了多针,后来报警了,审问后是那个人帮别人说我儿子莫须有的事上来先踢一脚,我儿子说了句你毛病,又打了二拳,一拳打在后背上,第二拳打眼镜上的。民警说这事要么协商处理,要么公安处理,可他不满十八周岁,说还是协商处理好,是这样吗?要是协商处理,我们应该提出些什么要他赔偿?
2025-03-20 09:10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儿子在打架中受伤,并且与他人发生冲突。在这种情况下,协商解决是非常重要的一步。 首先,您需要了解双方的年龄和身份背景,以便确定是否可以进行协商解决。如果被告方不满十八岁,您可以考虑向法院申请对被告人的监护人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其次,您应该收集证据,包括视频监控、证人证言等,以支持您的主张。这些证据可以帮助证明您儿子是在正当防卫的情况下受到伤害的。 再次,您可以尝试与对方当事人进行谈判,达成和解协议。这可能涉及到经济补偿、医疗费用等问题。 最后,如果协商不成,或者对方拒绝赔偿,您可以在必要时寻求法律援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