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天晚上遇到了以招嫖名义骗取受害人钱财的情况,被骗了三千七百多块钱,发现被骗后我立刻报警了,然后110就派了一位警察同志负责我这件事,他让我明早去派出所和他再当面说清楚,早上去的时候,我俩就坐在审讯室外面的椅子上说话,后来就是跟我提供了两个选择,一个是钱就不要了,当买个教训;第二个选择是可以让警察受理,但有可能自己的这种嫖娼行为可能会被存档记录,钱只是有被追回来的可能性。最后我选择了第一个,但我实在想把钱要回来,又不想被家人知道,更不想被存档记录,所以想问律师您有没有啥样的方法能帮助我。
2021-01-25 08:56